成果申報
創新成果申報范圍:
· 管理創新成果
· 商業模式創新成果
· 技術創新成果
· 特殊性項目成果
提案申報要求:
· 項目須經過半年以上的實際應用,反映企業在生產、經營、管理活動中所進行的成功實踐;
· 具備導向性、可操作性和推廣應用價值,能夠發揮示范作用;
成果效益可分別體現為經濟效益、社會效益、生態效益,效益情況須有相關數據或材料支撐;
· 成果不得重復申報(在成果復制到其他項目的情形除外)
提案申報方式:
·申報人登錄集團創新平臺主業(鏈接待定),選擇創新提案申報和所屬單位,通過公司OA系統填寫創新提案申報表,并提交項目相關的說明、照片、視頻等資料;
·申報表中需寫明申報人的聯系方式,如辦公電話、手機號碼、工作郵箱等;
·申報成功后,創新平臺將通過郵箱通知申報成功與否。